股室职能: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指导工作。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有关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
股室负责人:朱志红(股长)
股室人员:钱玉燕
办公地点:霍邱县政务中心A区10楼1013室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64-277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