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
2018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霍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霍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2018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七、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安排情况
八、2018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霍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
二、附件:霍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重要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8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三、2018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201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五、2018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六、2018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七、2018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八、2018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九、201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霍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霍邱县财政局《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关于2018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财预〔2018〕27号)要求,现将霍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收支预算和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霍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霍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的通知》(邱编〔2012〕1号)文件精神,将原“霍邱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更名为“霍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为隶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法规;拟定本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业务稽核、待遇核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移和终止等;负责本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格审查、待遇核发;负责本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网络管理和数据统计;检查、指导和考核乡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负责8类“老字号”群体补助代发工作。
(三)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霍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度预算单位共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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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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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霍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三、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
霍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在职在岗人数14人,离退休人数0人,基层特岗人员等编外人员共计11人。2018年收支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一)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97.3万元(见附表)。
(二)2018年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总额97.3万元(见附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7.3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8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
(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霍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1万元。
(六)2018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没有政府采购安排支出。
(七)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安排情况
2018年没有政府购买服务安排。
(八)2018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我单位继续使用政务服务中心提供的办公场所办公。
四、 2018年部门预算重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常收入预算拨款:指当年财政预算安排保证预算单位日常正常运转的资金,主要指财政供养人员支出和公用定额经费支出资金之和。
3、国库管理非税收入:指纳入国库管理的各项非税收入,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五、2018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建设节约型单位,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根据县财政批复预算,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5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有所下降,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2018年,我单位将继续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严格执行预算,控制经费支出,为实现建设节约型单位的目标和任务而努力。
附件:霍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霍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