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分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非标三、四轮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现象日益增多。这些车辆在设计上往往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稳定性、安全性较差,且驾驶人员多数未经过专门的驾驶技能培训,闯红灯、不按规定行驶、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为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本地区开展违规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低速三、四轮电动车,俗称“老头乐”,也就是“非标三、四轮电动车”。
合格证上显示,厂家在产品生产申报时,以“观光车”“厂区代步车”的名义进行申报。
其生产并不需要依据国家相关标准,不需要进行产品一致认证,仅需满足厂家制定的企业标准即可。
其使用场景只能是景区、厂区、园区等封闭区域。

非标三、四轮电动车的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非标三、四轮电动车在行驶时,由于车速比普通自行车、行人要快,加之常存在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道、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三、四轮车大多没有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车主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乘坐人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

对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同时,对被查处的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将通过新媒体平台、官方通报等形式定期曝光。
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是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更是对每个生命负责的庄严承诺。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针对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整治。我们也恳请广大市民朋友对此项工作给予充分理解、支持和配合,家庭成员要加强对老年人的交通安全引导和关爱,主动向老人说明驾驶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的危害,帮助其选择更安全的出行方式,共同维护我市安全、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广大市民朋友们,您的安全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城市的畅通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起手来,摒弃交通陋习,选择合法、安全的出行方式,为创建更加美好的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