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白莲财政所2023年度单位决算
2024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霍邱县白莲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决算构成
第二部分 霍邱县白莲财政所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霍邱县白莲财政所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霍邱县白莲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二是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预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
三是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做好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
四是负责对乡镇预算资金和专项资金等财政性资金监管。
五是对乡镇提出加强财政管理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六是做好乡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是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决算构成
白莲财政所2023年度单位决算仅包括单位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霍邱县白莲财政所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霍邱县白莲财政所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92.45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92.45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2.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4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69万元,占93%;项目支出6.76万元,占7%;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2.45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92.45(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4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59万元,占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2.79万元,占1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84万元,占3%;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7.23万元,占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2.45万元,支出决算为9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85.69万元,占92%,项目支出6.76万元,占8%。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9.59万元,支出决算为6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59万元,支出决算为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84万元,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74万元,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23万元,支出决算为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白莲财政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白莲财政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白莲财政所为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的口径,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0。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白莲财政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三)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2023年霍邱县白莲乡财政所没有需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