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所长吕万明
在岗人员:候术军 付振亮 李尚仁 张传军
办公地址:镇政府东10米国土所办公楼
办公电话:0564——6311202
电子邮箱:hqzjdzb@163.com
邮编:237471
办公时间:早上:8:00——11:30 下午:2:30——5:30
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
2、负责农村农民建房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和宅基用地的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
3、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权属变更工作,协助调查土地权属纠纷。
4、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