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好1-12月份“创优点评日”学习活动。(责任人:胡玉磊,完成期限:2023年12月30日)
2.全面落实乡村环境整治长效管理,继续做好垃圾清理、转运等工作。(责任人:胡玉磊、陈蕊,完成期限:2023年 12月30日 )
3.做好精准扶贫工作。(责任人:刘玉霞、姚璐,完成期限:2023年12月30日)
4.继续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工作。(责任人:谢亮,完成期限:2023年12月30日)
5.继续做好低保、五保、残疾人、优抚等对象保障工作。(责任人:刘玉霞、李庆云,完成期限:2023年12月30日)
6.做好春节期间法制宣传工作。(责任人:张震、杜发成,完成期限:2023年12月30日)
7.做好计生工作。(责任人:赵仁宝、李琼,完成期限:2023年12月30日)
8.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事项。(责任人:胡玉磊、刘泉,完成期限:2023年12月30日)
9.做好党员统计工作。(责任人:胡玉磊,完成期限:2023年12月30日)
10.完善政务大厅建设以及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人:朱玉安、董松,完成期限:2023年12月30日)
11.做好行蓄洪区居民迁建工作。(责任人:赵以成、魏章林,完成期限:2023年12月30日)
12.监督方式:
监督部门:城西湖乡纪委;
联系电话:0564-6085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