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名称:
霍邱县宋店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主要职责:
负责按照相关职能赋权、在下放(委 托)权限内开展日常执法活动,组织实施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接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与区直执法部 门的沟通协调;负责协调上级执法机构联合执法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负责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处理各类应急事件;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危化品安全监管、消防安全监管等工作。
三、负责人
刘毅丰(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四、工作人员
李如勇
乔保群
巴盛伟
何照华
刘胜
朱真付
郭宇
郭长明
李红
胡青
程晋华
曾凡开
王勇
五、办公地点:
S310省道宋店镇一站三中心
六、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联系电话:
0564-6292108(由党政办统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