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高塘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高塘镇 时间:2023-04-20 15:4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起草说明: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形成秸秆禁烧管理长效机制。根据镇党委政府要求,现将《高塘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9日。

征求反馈方式:1、信函方式。地址:霍邱县高塘镇政府(高塘镇高塘街道)。电话:0564-2776801。2、传真方式。通过传真将书面意见传至0564-2776801。

 

高塘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六安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霍邱县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县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要求,继续实行“全时段、全区域”常态化禁烧,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污染空气环境的行为,确保实现“零火点”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经研究,调整充实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名单附后),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镇驻村点长、镇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抽调专门人员组成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及处置组。各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人员,明确职责,村书记、主任是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包组村干、村民组长负具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压实包保责任

建立“村为主、组管片、户联防”和镇干包村、村干包组、组干包户的禁烧机制,进一步强化镇、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明确各级网格管理责任人,将责任层层分解,细化到田,落实到人,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实行“田主责任追究制”和“黑斑倒查制”,严格追究焚烧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秸秆还田管理和荒草等日常处理

继续实行秸秆直接粉碎还田利用,确保收割后秸秆及时粉碎,深耕、旋耕还田,不留焚烧隐患。

建立健全农作物收获机械准入制度。各村要认真摸排登记本地收割机械,对所有进入我镇境内的收割机械在作业时必须配备并使用秸秆粉碎或打捆等相关设备。对不符合还田作业要求的农机,不准许参与收割。严把机械粉碎还田作业,确保低茬收割,秸秆粉碎长度控制在10厘米以下。对不按要求作业的,村组及时予以制止并向镇报告,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强化常年禁烧、荒草等日常处理,定期对坟头、沟塘埂等荒草较多的重点地方喷洒除草剂除草,对没有打死的草或杂树,人工清除。喷洒除草剂后,及时宣传到位,防止牛等牲畜中毒。除草费用据实支付。

(四)营造宣传氛围

各村要综合利用多种方式,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做到“车辆跑起来、广播响起来、标语贴出来、明白纸发下去”。广泛宣传秸秆焚烧危害性,突出宣传禁烧有关政策规定和对露天焚烧行为当事人的处罚措施,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秸秆禁烧相关要求,使禁烧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明确工作职责

镇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真正把秸秆禁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镇秸秆禁烧督查巡查组配合农机部门要做好农机作业管理,严把农机作业质量标准,负责农机具配套、农机补贴、秸秆粉碎还田、收割限茬监管等工作;派出所负责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当事人进行调查,严厉打击故意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行为,对焚烧当事人予以治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文广站、中心校负责宣传教育工作;财政、农经部门负责对秸秆禁烧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工作;镇纪委要加大对禁烧工作不力、失职失责行为的处理。

(六)强化督查巡查

镇成立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及处置组。督查组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火点核实处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巡查组工作开展情况督查,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巡查组发现火点,固定证据,及时制止,第一时间责令村组进行处置并将火点情况及时报告,作为奖惩依据;处置组对巡查组发现的火点相关责任人及包保人进行处罚和处理;实行周通报制度。要充分利用“蓝天卫士”等科技手段,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消除隐患。

(七)经费保障

为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镇根据禁烧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拨付秸秆禁烧专项经费,用于秸秆禁烧工作。

三、严明奖惩制度

秸秆禁烧工作实行驻村点长负责制,点长只罚不奖、村级“一票否决”,实行缴纳保证金制度,每年度缴纳一次。村主要负责人缴纳保证金2000元,其他村干缴纳保证金1000元,村民组长缴纳保证金500元,实行同奖同罚。

被确认全县第一把火的村,将对村支部书记及驻组干部给予诫勉,专司禁烧工作,并扣除村支部书记、包组村干全部保证金。同时对驻村点长、县管理干部提交县纪委处理,镇管干部由镇纪委给予处理。县级以上督查发现并通报第一个火点的,驻村点长一次性处罚500元,包组村干免职,给予村主要负责人组织处理,扣除村主要负责人、包组村干、村民组长全部保证金。被县级以上督查发现并通报第二个火点的,村主要负责人免职。

被镇督查巡查每发现一块田秸秆留茬过高的或一处坟头、沟渠埂等堆放秸秆未及时转运的,扣包组村干200元押金,扣村民组长100元押金,多发现多扣,限期整改,仍整改不到位的,扣除保证金;被镇督查巡查发现第一个火点的,扣除包组村干、村民组长保证金各200元,村灭火队必须10分钟内赶到及时把火扑灭并对黑斑进行处置,确定点火人并罚款2000元,否则由镇处置组约谈村主要负责人及包组村干部;镇督查巡查发现第二个火点的,扣除村主要负责人、包组村干、村民组长保证金各200元;镇督查巡查发现第三个火点的,视同县通报火点,按照《霍邱县秸秆禁烧管理办法》处理

附件1高塘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2:高塘镇秸秆禁烧包村责任人员名单

附件3:高塘镇秸秆禁烧督查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4:高塘镇秸秆禁烧巡查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1

 

高塘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朱而慷(党委书记)

杨立发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彭莉莉(党委副书记)

        王立军(副镇长)

 员:周正国(人大主席)

张荣运统战委员

  纪委书记

  成(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位(宣传委员)

  伟(党委委员、派出所教导员)

  畏(副镇长

  峰(副镇长)

 荣(人大专职副主席)

  彪(党政办主任)

  俊(农经站长)

李立亮(农综站站长)

王守胜(农机管理站站长)

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彭莉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立军同志为副主任,李立亮、王守胜为成员

 

 

 

 

 

 

 

附件 2

高塘镇秸秆禁烧包村责任人员名单

 

  

包保责任人

高塘村

     

五里庄村

莫畏 方子颖 韩善越

陆田村

张荣运 尹若萱

八里店村

     

渠东村

周正国 黄仁伟

朱老庄村

谢位 户孝霞 张凯睿

新桥村

莫俊  刘曌

付井村

彭莉莉 

裕民村

戎荣 王康康 吴涛

粉坊村

刘伟 吴蕾 叶涛 王猛

尚塘村

   

张罗村

王立军 蒋成军

龚浅村

陈明忠

冀台村

  李立亮

 

 

 

 

附件3

高塘镇秸秆禁烧督查组

组成人员名单

 

为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巡查,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同意,成立秸秆禁烧督查组,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火点核实处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巡查组工作开展情况督查,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长:朱而慷、杨立发

副组长:彭莉莉、王立军

  员:刘  琴、王      

 

 

 

 

 

 

 

 

 

 

附件4

高塘镇秸秆禁烧巡查组组成人员名单

 

为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巡查,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同意,成立秸秆禁烧督查巡查组,实行全天候、全时段、全方位巡查。凡发现火点的,第一时间组织扑救,责令村主要负责人、包组村干和村民组长对点火当事人移送处理到位。对上级或镇督查组发现火点,巡查组必须2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及时组织处置。否则全镇通报并扣相关人员500元,发生第二次以上情况的,由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扣相关人员1000元,发生第三次以上情况的,进行严肃追责。

第一督查巡查组

  长:王  

  员:刘  军、吴  涛、王康康

负责区域:龚浅村、冀台村、朱老庄村、高塘村、新桥村、付井村、张罗村。

第二督查巡查组

  长:杜成竹

  员:李耀军、马彪、冯存华

负责区域:五里庄村、八里店村、陆田村、尚塘村、裕民村、粉坊村、渠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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