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摘要
2025年1月,刘某等人到霍邱县人社局投诉,反映在安徽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二期余气发电项目从事钢筋工等工作,被拖欠工资。
二、案件真实情况
经查,安徽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其总包单位某电机有限公司在工程工期时长方面存在分歧,致使项目长期未能完成竣工验收工作,未依法支付62名劳动者工资报酬,涉案金额为人民币367571元。
三、案件办理结果
2025年1月26日,霍邱县人社局向安徽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发出督办函,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要求安徽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总包单位剩余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工人工资,但该公司一直未将工人工资足额兑付到位。
2025年7月7日,县人社局联合县公安局成立专项行动小组,最终成功追回被拖欠的工资,目前该笔工资已经由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代发至相关劳动者个人银行账户,案件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