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4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表
2.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总表
3.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总表
4.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基本支出总表
10.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项目支出表
11.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2.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4.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通用资产配置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13.关于2024年通用资产配置支出表的说明
14.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全乡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等工作。
(三)保护全乡镇区域内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尊重民族宗教信用。
(五)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构成
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预算为镇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截至2023年12月,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实有各类人员 129人,其中在职67人、退休35人、遗属27人。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 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二) 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三)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五)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表由以下14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1.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表(附件2-表1)
2.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总表(附件2-表2)
3.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总表(附件2-表3)
4.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2-表4)
5.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2-表5)
6.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2-表6)
7.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2-表7)
8.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2-表8)
9.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基本支出总表(附件2-表9)
10.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项目支出总表(附件2-表10)
11.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2-表11)
12.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2-表12)
13.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2-表13)
14.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通用资产配置支出表(附件2-表14)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2141.1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5万元、农林水支出6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2万元。
二、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214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3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万元。
(一)本年收入2138.1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8.1万元,占100%,比2023年预算增加17.7万元,增长0.8%,增长原因主要是2024年在经济增长的推动下,社会基本需求不断增长,政府随着社会需求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公共支出,又因项目投资的不确定以及财政税收收入增收有限,故而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
(二)上年结转收入3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2023年预算减少16万元,下降84.2%,下降原因主要是2023年农村道路专项资金在当年全部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同时无其它方面支出的结转结余,故上年结转收入下降较多。
三、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2141.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7万元,增长0.1%,增长原因主要是税收减少,收入有限。其中,基本支出1285.1万元,占60%,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856万元,占40%,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141.1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按资金年度分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13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5万元,占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4万元,占5.5%;卫生健康支出34.5万元,占1.6%;农林水支出644万元,占30.1%,住房保障支出59.2万元,占2.8%。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1.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7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税收减少,收入有限。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5万元,占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4万元,占5.5%;卫生健康支出34.5万元,占1.6%;农林水支出644万元,占30.1%,住房保障支出59.2万元,占2.8%。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2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0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2023年未将人大事务行政运行纳入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1265.0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06.1万元,增长19.5%,增长原因主要是统计口径改变,同时在职人员基础绩效奖、职业年金、离退休人员补助纳入部门预算,综合定额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78.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7.6万元,增长10.6%,增长原因主要是单位新增在职人员,基础绩效奖纳入部门预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39.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9万元,增长14.3%,增长原因主要是单位新增在职人员,基础绩效奖纳入部门预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20.4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5.9万元,增长40.8%,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基础绩效纳入部门预算,医疗保险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14.2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5万元,增长55.3%,增长原因主要是疫情防控等一次性支出减少。
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644万元,较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对村民委员会和村支部的补助未有所增加,与2023年统计口径不同。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59.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9万元,下降1.4%,下降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
六、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1.6万元,公用经费83.6万元。
(一)人员经费80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5万元、津贴补贴93.3万元、奖金167.3万元、绩效工资4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78.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9.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万元、住房公积金59.1万元、生活补助86.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万元。
(二)公用经费8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万元、电费5万元、差旅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9.2万元、福利费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万元。
七、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125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9万元,下降1.5%,下降原因主要是2024年未将疫情防控经费纳入预算。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1256万元),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安排 0万元。
十、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2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万元,占100%。
十一、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1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霍邱县财政局 外事办转发《六安市财政局六安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财公〔2015〕115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发生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1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严格执行《霍邱县县直单位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办[2013]52号)和《霍邱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邱办[2015]3号)等规定,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经费使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共霍邱县委办公室 世界杯视频直播网站关于印发《霍邱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邱办[2012]4号)等规定。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新增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新增公务用车,用于购置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十三、关于2024年通用资产配置支出表的说明
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安排通用资产配置支出。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7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
2024年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编制项目绩效目标7个,预算资金1256万元。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总体目标是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总体描述,绩效指标是总体目标的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统一按照三级设置,一级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两大类,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属于产出指标)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属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具体指标和指标值。
1.“综治维稳、信访、人民调解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维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2)立项依据: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思想”,提高和谐稳定社会。
(3)实施主体: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2024年12月
(5)项目内容:开展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流动人口联合服务管理等工作。
(6)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万元
(7)绩效目标: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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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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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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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综治维稳、信访、人民调解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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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及代码 |
[089]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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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思想”,提高和谐稳定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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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期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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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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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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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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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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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综治维稳、信访、人民调解工作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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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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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数量指标 |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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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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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时效指标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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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 |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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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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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综治维稳、信访、人民调解工作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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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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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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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非常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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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乡村振兴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用于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2)立项依据: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政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22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民委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皖财农〔2021〕1408号)
(3)实施主体: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2024年12月
(5)项目内容:以强化监测帮扶为重点,推动成果巩固;以“两强一增”为抓手,推动产业振兴;以建强三农队伍为支撑,推动人才振兴;以涵养乡风文明为基础,推动文化振兴;以改善人居环境为牵引,推动生态振兴;以夯实基层基础为关键,推动组织振兴。
(6)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万元。
(7)绩效目标:保证乡村振兴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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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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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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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乡村振兴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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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及代码 |
[089]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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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民委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皖财农〔2021〕14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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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期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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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8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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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8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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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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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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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以强化监测帮扶为重点,推动成果巩固;以“两强一增”为抓手,推动产业振兴;以建强三农队伍为支撑,推动人才振兴;以涵养乡风文明为基础,推动文化振兴;以改善人居环境为牵引,推动生态振兴;以夯实基层基础为关键,推动组织振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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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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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数量指标 |
8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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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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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时效指标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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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 |
8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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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8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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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证乡村振兴工作顺利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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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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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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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非常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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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社区经费和服务企业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加强社区工作经费保障,服务企业专项用工等经费保障。
(2)立项依据:根据《霍邱县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方法(试行)》、《六安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六政办〔2012〕9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用工的若干意见》(六政〔2011〕12号)及《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政〔2016〕38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返乡创业工程的实施意见》(六政〔2018〕23号)文件。
(3)实施主体: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2024年12月
(5)项目内容:主要用于开展就业援助、宣传发布就业信息、人力资源招聘活动(含组织企业外出招聘)、开拓劳务合作、人力资源数据调查录入等工作经费补助,以及各村服务中心办公经费。
(6)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万元。
(7)绩效目标:发放各村日常办公运营经费补助,保证各村服务中心正常运营,强化企业发展各项保障,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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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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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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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其他(社区经费和服务企业专项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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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及代码 |
[089]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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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霍邱县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方法(试行)》、《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用工的若干意见》(六政〔2011〕12号)及《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政〔2016〕38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返乡创业工程的实施意见》(六政〔2018〕23号) |
项目期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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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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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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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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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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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发放各村日常办公运营经费补助,保证各村服务中心正常运营,强化企业发展各项保障,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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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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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数量指标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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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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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时效指标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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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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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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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发放各村日常办公运营经费补助,保证各村服务中心正常运营,强化企业发展各项保障,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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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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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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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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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非常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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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事业发展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按规定支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按规定发放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所需经费。
(2)立项依据:按照政府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2024年12月
(5)项目内容:按规定支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按规定发放的福利支出,支付日常工作所需支出,维护工作正常运行。
(6)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3万元
(7)绩效目标:维护工作运行,按时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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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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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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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事业发展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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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及代码 |
[089]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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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按规定支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按规定发放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所需经费 |
项目期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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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42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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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42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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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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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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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按规定支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按规定发放的福利支出,支付日常工作所需支出,维护工作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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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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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数量指标 |
42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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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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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时效指标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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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 |
42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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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42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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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按规定支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按规定发放的福利支出,支付日常工作所需支出,维护工作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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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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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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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非常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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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治理(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殡改等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按照乡总体规划,各村结合自身情况,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2)立项依据:根据环境整治、美丽乡村等文件。
(3)实施主体: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2024年12月。
(5)项目内容: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治理、建新拆旧、危房改造、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饮用水安全、沟河清淤、殡改等举措,建设美丽乡村。
(6)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万元。
(7)绩效目标:解决农村当前生态环境问题,改造农村风貌,建设美丽乡村,打造生态宜居的农村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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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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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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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环境治理(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殡改等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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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及代码 |
[089]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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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根据环境整治、美丽乡村等文件 |
项目期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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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6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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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6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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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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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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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保障做好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招采工作,慢性病鉴定等综合医疗保险业务,加强基金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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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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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数量指标 |
6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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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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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时效指标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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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 |
6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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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6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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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治理、建新拆旧、危房改造、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饮用水安全、沟河清淤、殡改等举措,建设美丽乡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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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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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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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6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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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非常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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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城乡医保、养老保险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城乡医保、养老保险专项经费项目支出6万元,属于常年项目。
(2)立项依据:根据【霍邱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
(3)实施主体: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2024年12月。
(5)项目内容:保障做好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招采工作,慢性病鉴定等综合医疗保险业务,加强基金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
(6)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万元
(7)绩效目标。本项工作的开展通过加大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对群众进行政策待遇的宣传,从而确保全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率达到100%,确保群众利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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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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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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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城乡医保、养老保险专项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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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及代码 |
[089]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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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霍邱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 |
项目期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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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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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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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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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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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保障做好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招采工作,慢性病鉴定等综合医疗保险业务,加强基金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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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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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数量指标 |
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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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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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时效指标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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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 |
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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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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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做好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招采工作,慢性病鉴定等综合医疗保险业务,加强基金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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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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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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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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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非常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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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4_村级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干部报酬按月发放。
(2)立项依据:《安徽省财政厅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转发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
(3)实施主体: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2024年12月
(5)项目内容: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进步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进一步强化激励保障,更好地推进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
(6)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4万元。
(7)绩效目标: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村干部报酬按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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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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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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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4_村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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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及代码 |
[089]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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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干部报酬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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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期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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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6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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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6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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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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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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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村干部报酬按时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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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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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数量指标 |
6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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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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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时效指标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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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 |
6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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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6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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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干部报酬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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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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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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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6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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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非常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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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关运行经费。
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3.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7万元,增长0.8%,增长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工作人员,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固定资产总金额1350万元,较上年减少1.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20.7万元、通用设备412万元、专用设备201万元、其他资产116.3万元。
2024年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购置费0万元。
2024年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7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报表(14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