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负责做好镇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办镇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决定事项。
(二)负责统筹协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关工作,做好与上级的沟通对接并传达有关指示要求。
(三)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并做好培育典型,总结经验做法,了解掌握动态情况,报送镇乡村振兴相关信息及总结汇报等工作。
(四)负责开展乡村振兴有关问题调研和政策研究;负责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调研和检查等工作;负责编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试点工作,检查指导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五)负责监督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分工职责的落实并实施实绩考核;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村振兴工作站站长:
吴 军 四级主任科员
工作人员:江耀、刁孟雨
办公地点:政府大楼一楼106
办公电话:0564-2774263 0564-2774264 0564-2774265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