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项目(供销社系统)服务主体遴选的公告
为认真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 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经函〔2024〕573号)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遴选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1日。
二、申报条件
项目实施主体为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由供销合作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或供销合作社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的控股企业。服务主体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四是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项目实施内容
依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 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经函〔2024〕573号)规定,霍邱县供销社实施的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共计4项,分别为:水稻工厂化育供苗机械化插秧、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小麦深耕深翻、小麦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社会化服务主体根据申报条件自愿申报,上报县供销社审核,报市供销社备案。申报时须提交《霍邱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申请表》《承诺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和简介、照片等材料。
2.择优选定。县供销社会对申报主体的场所、装备、人员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按照择优原则提交相关会议审定,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5天无异议后,确定为我县2024年社会化项目服务主体。
五、联系电话
县供销社咨询电话:0564-622723
特此公告
霍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