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2024年乡镇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四季度建设进展评估暨“两中心”实施主体验收工作。
2.做好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扫尾工作。
3.按农业农村局有关要求兑付2022年现代农业“两中心”建设奖补资金。
4.按照“强宣传、抓源头、排隐患、促整改”的要求,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宣讲2025年新版《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实农机生产经营单位分类分级管理,严把牌证源头管理“五关”(牌证发放关、考试发证关、农机年检关、安全教育关和隐患治理关)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