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涉渔问题整改。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对涉渔业问题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树立渔业部门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深入落实渔业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渔业安全党政同责重大决策部署,落细落实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对渔业安全年度重点任务序时完成情况紧盯不松、紧抓不放。
(三)认真做好渔业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渔业捕捞、养殖、加工生产等监管工作,坚决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发生。
(四)抓好渔业保供保质。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市场供应监测,完善渔业应供应网点管理。
(五)加强渔业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细化各类应急预案,严格执行渔业情检查制度,加大日常检查频率,强化责任,做好各类安全防御预案和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
定期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全县捕捞渔船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船舶的船体、动力、锚泊等安全适航性能,救生、消防设备的配备,做到立查立改不留隐患,对农民自备船用户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