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减灾司关于建立政府部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服务对象信息更新和备案制度的通知》《关于更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人员信息的函》(邱气函〔2025〕9 号)等文件要求,县砂石管理中心高度重视,及时明确负责人员,按时将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等人员信息上报县气象局,确保单位防汛责任人能够第一时间接收气象预警信息,扎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