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食品类)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4-06-14 10:3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当事人

处罚决

定书文号

听证或告

知书文号

案件性质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立案

时间

办案人员

核审

时间

处罚决定书时间

1

霍邱县孟集镇亿家福超市精品

霍市监孟处罚〔2024〕21号

霍市监孟罚告〔2024〕21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22】条第二款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16】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项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康师傅”茉莉柚茶5瓶;

2.没收违法所得0.5元;

3.罚款5000元。

 

20240430

张磊、陶维勇

20240601

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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