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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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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霍市监周处罚〔2024〕34号 |
霍邱县周集镇燎东村卫生室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
霍邱县周集镇燎东村卫生室 |
PDY70441234152212D6001 |
张振付 |
当事人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1、没收过期的医疗器械,2、罚款。 |
当事人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没款 |
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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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霍市监周处罚〔2024〕34号 |
霍邱县马店镇溜山村卫生室未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案 |
霍邱县马店镇溜山村卫生室 |
PDY70401734152212D6001 |
范寿言 |
当事人未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八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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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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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522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