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全县市场监督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浏览次数: 来源: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5-04-03 14:4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牵头指导处室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抽查基数和比例

抽查

目标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抽查      时间

备注

1

2025年度全省大型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定向抽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合伙期限或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出资额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包括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统一组织发起(信用监管处牵头)

省、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省大型企业

全省抽查基数866户,抽查比例不低于70%

不少于606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57月至11月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牵头指导处室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抽查基数和比例

抽查

目标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抽查      时间

备注

2

2025年度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直销行为抽查

重大变更事项;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检查;宣传和推销行为的检查;直销员招募的检查;直销员证的检查;直销员业务培训的检查;直销员报酬支付的检查;换货、退货的检查;信息报备和披露的检查。

统一组织发起(竞争执法局牵头)

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注册地在安徽的直销企业总公司及分支机构

全省基38户,抽查比例5%。

2户

结合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抽取。

20253月至11

 

3

2025年度电子商务平台情况抽查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情况的检查

统一组织发起(网络交易监管处牵头)

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省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基数为全省辖区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28户,抽查比例70%。

20户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55月至11月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牵头指导处室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抽查基数和比例

抽查

目标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抽查      时间

备注

4

2025年度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督抽查

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单位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统一组织发起特种设备监察处牵头

省、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省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检验检测机构

证后监督检查全省基数428户,抽查比例100%省级直接实施抽查的比例不低于3%,其余由各地市统筹实施)。

省级13户;市县(区)415

证书有效期(四年)内实行全覆盖检查

20254月至11

 

5

2025自愿性认证活动和结果监督抽查注册地在安徽的认证机构

自愿性认证活动和结果检查

统一组织发起认证检测处牵头)

省、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注册地在安徽的认证机构

注册地在安徽的认证机构全省40户,抽查比例15%

对于注册地在安徽的认证机构,抽查约5户。

风险类别为A、B、C、D类的认证机构分别递加比例进行抽取。

20253月至11月

对于总局下发的获证组织抽查任务,按照相关要求落实。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牵头指导处室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抽查基数和比例

抽查

目标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抽查      时间

备注

6

2025年度团体标准自我声明随机抽查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随机抽查

省局统一组织发起(标准化处牵头)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自我声明公开的社会团体

全省约750项,总体抽查比例不低于1%

10

/

20254月至11月

依托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实施

7

2025年度全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定向抽查

地理标志产品和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统一组织发起(知识产权保护处牵头)

、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

全省2000户,总体抽查比例不低于20%

400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53月至11月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牵头指导处室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抽查基数和比例

抽查

目标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抽查      时间

备注

8

2025年度商标代理行为抽查

商标代理行为检查

统一组织发起各地市分别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促进处牵头)

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省商标代理机构

全省基数1087户,抽查比例3%。

31

根据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信用分类结果,对A类抽查比例为3%,B类抽查比例20%,C类、D类抽查比例100%。

20254月至11月

 

9

2025年度专利代理行为抽查

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检查;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机构情况的检查;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执业行为检查。

统一组织发起(知识产权促进处牵头)

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省专利代理机构

全省基数675户,抽查比例3%

20

根据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信用分类结果,对A类抽查比例为3%,B类抽查比例20%,C类、D类抽查比例100%。

20254月至11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牵头配合机构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抽查基数

和比例

抽查

目标数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抽查

时间段

备注

10

2025年度市场监管部门不定向抽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合伙)期限或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出资额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检查;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专利标识标注的检查

县局自行组织发起企业个私股牵头,行政审批股、市场规范室消保股、知识产权股、商广股按职责分工负责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抽查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数据截至2024年底各辖区经营主体总数),抽查比例不低于3%。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经营主体分别递加比例抽取。加大对“一人多照”、“一址多照”等经营主体的抽查力度。

2025年4月至11月(结合实际情况分阶段开展,与日常登记事项监管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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