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霍邱县绿岭蛋鸡养殖家庭农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示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5-11-10 09:4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六环(霍邱)罚〔202524

被处罚的企业(人)的名称:霍邱县绿岭蛋鸡养殖家庭农场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冲洗鸡棚产生的粪污直接外排周边沟渠,堆粪棚因面积小且有破损,下雨天部分粪污被雨水冲到周边沟渠,你家庭农场的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二万四千六百二十元。《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六安市生态环境局,20251110日。

执行情况:未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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