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六环(霍邱)罚〔2025〕22号
被处罚的企业(人)的名称:霍邱森活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厂区内堆放大量砂石,均是露天堆放,未采取密闭措施、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也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人民币一万四千五百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六安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0月20日。
执行情况:未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