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六环(霍邱)罚〔2024〕8号
被处罚的企业(人)的名称:霍邱双胞胎畜牧有限公司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2.919万元,《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六安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5月9日。
执行情况:未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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