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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牵头单位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层级 |
检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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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县卫健委 |
2025年度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联合抽查 |
企业 |
放射卫生监督执法职业(放射诊疗机构监督检查,放射工作人员监督检查);卫生监督执法(职业病诊断机构及人员监督检查,职业病健康检查机构及人员监督检查,职业鉴定机构及人员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执法检查(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的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管理,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管理);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人员的“两非”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配置和使用大型医用设备情况的监督检查);血液安全监督执法(血站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检查);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监督检查,对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人员的监督检查,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监督检查);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及设置人类精子库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检查,人类精子库工作开展情况检查);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本级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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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卫健委 |
2025年度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企业的联合抽查 |
企业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本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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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卫健委 |
2025年度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企业的联合抽查 |
企业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执法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本级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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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卫健委 |
2025年度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联合抽查 |
企业 |
消毒产品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资质;生产条件、生产过程;使用原材料卫生质量;消毒产品和物料仓储条件;消毒产品从业人员配备和管理情况;消毒产品卫生质量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本级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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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县卫健委 |
2025年度对饮水供水企业(自来水厂)的联合抽查 |
企业 |
对饮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本级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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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县卫健委 |
2025年度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企业的联合抽查 |
企业 |
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本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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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县卫健委 |
2025年度对单采血浆站的联合抽查 |
企业 |
单采血浆站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本级 |
《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