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以及安徽省爱卫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城市标准(2015版)和安徽省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爱卫〔2015〕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更严谨的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我们认真学习研究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出现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明确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经过反复讨论研究,结合本县实际情况,认真完善,最终制定了《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内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对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加强环境保护、加强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加强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提升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方面做出要求。
现将《霍邱县创建安徽省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从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结束。公众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县卫健委办公室。
邮箱:694505563@qq.com;
传真:0564-6033310
电话:0564-6033310
联系人:龚朋飞
邮寄地址:霍邱县城关镇新蓼大道北卫健委五楼办公室(收)
霍邱县创建安徽省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以及安徽省爱卫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城市标准(2015版)和安徽省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爱卫〔2015〕42号)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县创建安徽省卫生县城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实施“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爱国卫生运动方针,全面开展安徽省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市民健康素养,增强城市竞争力,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总体目标
2023年启动安徽省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显著改观,居民健康素养全面提高,2023年底前争取成为安徽省卫生县城。各乡镇、各单位同步开展创建安徽省卫生乡镇(村居)、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和城关镇、新店镇、临淮岗镇、宋店镇、城西湖乡所辖县城建成区是创卫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辖区的创卫工作;县直各有关单位积极履职尽责,全面参与创卫工作;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所在乡镇、村(社区)的创卫工作,服从调度指挥和统一管理,确保创卫工作有序推进。
(二)坚持标本兼治、重点突破、统筹推进的原则。集中力量解决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农贸市场卫生、“七小”(小食品经营及加工单位、小饭店、小熟食店、小理发美容店、小旅店、小浴室、小KTV歌舞厅)行业卫生、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重点难点问题。着力做好试点示范工作,高标准打造创卫亮点,以点带面,推动创卫任务落实。
(三)坚持为民创建、创建为民、成果共享的原则。把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作为创卫工作的根本目标和出发点,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县动员、全民动手、全面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局面,推动创卫成果共建共享。
四、重点工作
(一)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全各级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办事机构,做到组织领导、专职人员、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二)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完善健康教育机制,指导社区、医院、学校、企业、窗口单位、党政机关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扩大健康教育覆盖面,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依法开展控烟工作,城区建成区内无烟草广告,各级党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建成无烟单位。
(三)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大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粪便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城市环卫设施建设;全面取缔骑路市场,标准化菜市场比例达到70%以上。加强环卫清扫保洁,保持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整洁卫生,不留卫生死角,做到道路交通有序、环境整洁有序、规范管理有序,河湖塘坡岸整洁、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杂物,沿街单位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制度。
(四)加强环境保护。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工程,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有效治理区域环境噪声污染。加强医疗废弃物处置,推进医源性污水达标排放。
(五)加强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强化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加强学校卫生和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强化肺结核等传染病、学生常见病、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
(六)加强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督促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保洁、消毒措施,做到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安全,硬件设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加强水质监测,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达到标准要求。
(七)提升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
设,扎实推进疾控体系建设,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健全传染病应急处置机制,抓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工作。
(八)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建立政府组织、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各方协同、全民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机制,采取化学消杀、孳生地治理与环境改造相结合的综合性控制措施,实现鼠、蚊、蝇、蟑等“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C级标准以上,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23年10月中旬)。成立创建安徽省卫生县城领导组织,召开全县动员大会。设立县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基础调查。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开展创卫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和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10月下旬—11月底)。围绕安徽省卫生县城创建指标,特别是病媒生物防制、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城市市容市貌整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必备基础条件,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全力攻坚克难,推进我县环境卫生总体面貌显著改观、市容秩序明显好转、市民健康素养整体提升。2023年11月底前,病媒生物防制通过省级评估验收,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全年空气污染指数(API)、市民对卫生状况满意度等必备条件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
(三)自查自评阶段(2023年12月上旬)。县创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照创卫标准和目标任务,逐项自查自纠,对尚未达到标准的要立行立改。整改达标情况于11月15日前报县创卫指挥部办公室整理复核;10月底前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向省爱卫会提交创建安徽省卫生县城申请。
(四)迎接验收阶段(2023年12月中下旬)。建立创卫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全力做好省爱卫会组织的暗访调研、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准备工作,力争2023年底前获得安徽省卫生县城命名。
(五)巩固提高阶段(2024年1月—2026年12月)。进一步健全创卫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高创卫工作成果,推动开展健康城市示范县创建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成立霍邱县创建安徽省卫生县城工作指挥部,下设1个办公室和7个工作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创卫工作。建立健全县领导分块包保、定期调度和督查问责机制。各乡镇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推动创卫任务如期完成。
(二)明确任务,强化调度。县创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措施,并及时报县创卫指挥部办公室。县创卫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强化组织协调,合力攻坚克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构建“财政投入为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为创卫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和物质支撑;财政部门要做好2023年创卫工作经费保障工作,以后年度将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展板、宣传车、宣传栏、网站、移动终端等媒体,大力宣传创卫工作,做到媒体每天有文章、电视每天有图像、广播每天有声音、网站每天有内容。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创卫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通过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焦点、难点、热点问题,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参与,让全民共享创建成果。
(五)加强督导,严格问责。县委、县政府将创建安徽省卫生县城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各乡镇、各单位年度考核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效能督查,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漏洞、创建无死角。对因工作不力、延误创卫进程的单位视情给予新闻曝光、组织处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