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报批→办结
二、需提交的材料:
1、订购证明申请表;
2、《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复印件;
3、相关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4、国家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和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书。
三、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政策法规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办理部门:霍邱县文广新局(体育局)
办理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三楼41号窗口
电话:0564-2717246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按相关规定的正常上、下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