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根据《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我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2〕288号)等文件精神,现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2024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商贸流通基本情况摸底
商贸流通基本情况摸底是申报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的前提,各乡镇(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发挥商贸流通基本情况摸底工作的作用,确保摸底情况全面准确,符合条件的项目入库无遗漏,促进2024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试点县申报成功。
各单位务必认真填报,见(附件1)《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情况摸底表》,见(附件2)《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清单》。表格盖章扫描后和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
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征集
(一)支持方向
乡镇重点针对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支持升级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详细见(附件3、附件4)。
(二)征集范围
根据《县域商业建设指南》(附件3)“约束性指标”要求。
1.单个项目,新增投资总额不低于 100 万元;
2.申报项目,2022年以来有新增投资,且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建设内容并投入运营;
3.项目建设内容符合《通知》五大支持方向;
4.申报项目,未被其他类别中央财政资金纳入支持项目库,或者此前未获得过支持。
(三)资金支持方式、标准
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专项资金主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
在资金总额内制定专项资金支持标准。单个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有效投资额的40%(我县为脱贫摘帽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项目最高上浮不超过10个百分点)。单个项目最高支持资金不超过300万元。有效投资额需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征集要求
1、征集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项目提交资料。有申报意向的项目,请将项目满足申报条件的可行性报告及企业相关资质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盖章报送至县行政中心A区15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陶如佳 联系电话:0564-2717682
邮箱:3184177373@qq.com
附件1:《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情况摸底表》
附件2:《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清单》
附件3:《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
附件4:《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我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
霍邱县商务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