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六政〔2015〕61号)
二、政策内容
(一)加快建设便民服务体系
1、推进社区便民店建设。年度验收合格的新增社区便民店,每个店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
2、建设放心早餐、放心家政工程。对拥有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的早餐工程实施企业和转型发展的品牌餐饮企业建设的连锁直营固定门店,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对新建家政连锁店5家以上、符合验收要求的龙头家政企业,由同级财政给予新开店一定补助。
(二)培育壮大商贸流通主体
1、加大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力度。对年度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不含以前年度退出),在县区财政投入的同时,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2、支持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对年度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3亿元的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2万元、4万元、6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和“安徽老字号”商贸流通企业,分别由同级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