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视频直播网站关于印发霍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世界杯比赛直播平台 时间:2016-12-14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霍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98

 

 

 

 

 

 

霍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健全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增强农特产品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开展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682号)和《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开展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166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农村扶贫的总体要求,抢抓国家实施“互联网+”的战略机遇,全面落实商务部“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坚持“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的发展理念和“市场为主、政府引导,统筹规划、创新发展,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商务原则,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创新农村商业模式,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策环境,加快发展线上线下融合、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为扶贫开发开辟新途径,探索新模式,总结新经验,助推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

(一)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充分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广泛参与农村电子商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策,强化服务,搭建平台,加强示范引导,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二)规划引领,整合资源。坚持规划先行,立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农村特色产品电子商务发展需求,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与壮大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美丽乡村建设、产业扶贫等有机结合。将电子商务进农村作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支撑,促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形成产业扶贫长效机制;以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以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传统企业和流通网点转型升级,改造传统商业业务流程,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结合我县农村经济基础、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环境,充分发挥区位优越、资源富集、物产丰富、文化多元等优势,依托粮食、柳编、冬枣、鹅肥肝、猕猴桃、果蔬等特色产业,坚持精细化开发,差异化、错位化发展,促进产业聚集融合,探索具有霍邱特色及示范带动作用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路径和模式。通过服务支撑、品牌培育、电子商务三条途径,带动传统特色产业发展,塑造生态特色品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二、实施目标

依托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一步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精准扶贫,提升农民生活品质,提高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增强我县农特产品市场竞争力。健全农村电子商务“六大体系”(即行政推进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网货供应体系、物流配送体系、人才培养体系和考核奖惩体系),实现“六个全覆盖”(即政策、培训、服务、网络、物流和金融支撑全覆盖),建立“三个链条”(即“从田间到餐桌”的特色农产品供应链,从挖掘到销售的产品销售产业链,从品牌培育到文化推广的产品价值链),基本形成电子商务产业政策有效、配套体系健全、管理体制高效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力争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增长30%以上,网络零售交易额年增长35%以上。

(一)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建立富有成效的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仓储配送中心,逐步形成由县级公共服务中心、村级服务站组成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行政村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建成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和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各1个;建成农村电商公共仓储配送分中心31个,覆盖100%乡镇(开发区);改造或新建村级服务站覆盖60%以上行政村,力争实现重点贫困村全覆盖。

(二)对县乡村三级干部、创业青年、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不同层次、不同年龄段人群进行培训,培训总人数达到5000人次以上。力争带动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的人数和效果在省内国家级示范县中居于前列

(三)对我县邮政、供销、传统商贸企业等进行信息化改造,帮助其全面开展网销网购。

(四)建立农村物流配送体系,物流快递企业的乡镇覆盖率达到100%,且覆盖所有村级服务点。逐步实现包裹快件从县级物流仓储中心到村级网点24小时内完成,村级网点到农户12小时内完成。

(五)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电子商务相关培训1000人次左右,通过电子商务实现就业创业进而实现脱贫目标的转化率达10%以上。

三、建设内容

(一)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1、将顺捷现代物流园改造成县电商大厦,作为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致力服务农村生产生活、政府部门、电商从业人员、涉农企业和农民,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网络推广、金融信用和其他衍生增值服务等。

2、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承办单位。建设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对接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系统,开展电商基础统计工作。向社会提供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农村特色产品的展示展销、品牌培育、分拣、包装、检测、网络营销策划、网站托管等增值服务;以农业生产技术指导为核心的农资电商服务;生产经营贷款等金融服务;向县域实体经济提供电商综合性服务,促进实体经济主动拥抱互联网,加速转型升级。承办单位配备专业的运营团队,拥有固定工作人员,完善技术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服务范围和管理制度。

3、县政府积极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和创业人员进驻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对入驻中心的电商企业和创业人员免除两年房租,在相关政策上给予支持。同时承办单位对进驻的创业人员开展免费的创业指导和电商技能培训。

4、承办单位将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县域特色产品和资源展示销售的窗口、平台;将中心打造成为全县非公经济培训基地,电商孵化基地,新型农民职业培训基地,职业中专院校实训基地,青年、妇女和残疾人创业就业培训基地。

(二)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结合我县产业特色和电商发展现状,由县电商办牵头科学制定培训方案;整合现有培训资源,构建县电子商务协会、第三方培训机构和电商龙头企业为主体,由县人社局、商务局、扶贫办、农委、团县委、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参与的电商人才培训体系。

组织县域院校、社会组织,或引进培训机构,对全县合作社农民、创业就业人员、转型企业和政府人员开展电商理念培训、技能方法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等不同层次培训。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实践教育机制,对培训进行跟踪,提供后续实践指导和服务,确保培训实效。项目计划培训5000人次。

(三)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含冷链)体系建设

1、联合邮政、供销、商贸流通、第三方物流、本地物流企业等主体,成立县域物流联盟,大力发展农村物流,推进物流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快递业、邮政企业和干线运输的横向联合,实现优势互补,合力推进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仓储物流服务,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加快推进我县电子商务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物流货物及快递包裹“统进、统配、统送”,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信息共享,实现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的协同发展和高效联动。

2、对县电商大厦物流仓库、冷链仓库、办公场地进行升级改造。承办单位负责邀请县内物流快递企业入驻、网销商品的品控分拣和打包配送;开展集采统储、互采分销、统配统送及协调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3、承办单位在乡镇(开发区)建设乡镇物流分中心,拥有固定仓储场所,配备工作人员、物流配送专车和相应设备,负责将区域内网购商品储存配送至村级电商服务站和网销商品集中转运至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4、整合现有资源建设村级配送点,拥有固定仓储场所,配备工作人员,负责站点内网购商品的配送和区域内网销产品的收集转运。

(四)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

1、整合我县农畜产品种养殖农场、合作社及加工企业,共同完成3个以上特色农产品的产品开发、分析定位、品牌设计、产品包装、营销推广;开展农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初加工配送体系等项目建设。推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拥有品牌、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农村生产企业、种养大户、农业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主体等开展网络销售,打造具有霍邱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大力培育农产品网络知名品牌,鼓励传统品牌向网络延伸,扩展品牌网上知名度。支持特色农产品申请“地标保护”、“QS”、“绿色”、“有机”、“无公害”等认证。同时丰富我县的农特产品类型,打造农特产品产品库,依托产品库对我县农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包括生产面积或产量、上市时间、质量和技术水平、传统销售渠道及比例、自主品牌拥有情况等)进行全面摸底统计。

2、围绕我县电商品牌建设,以“霍邱线上特色馆、线下展销馆”建设为核心,重点打造适合网络销售的柳编、冬枣、鹅肥肝、猕猴桃等农特产品。通过运作,对农特产品形态、深加工、产品包装进行升级,进一步提升知名度。在确认食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为非标农产品品牌背书,提高我县农特产品信誉度。带动一般农户提升生产技术水平和网络销售水平,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应用农产品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探索制定农产品网络流通标准,力争解决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标准化问题。

3、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建设我县产品质量检测及溯源管理系统;通过RFID、二维码等技术,为产品做身份标识;与品牌战略结合,实现我县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网络经销商的追溯管理,使用统一的防伪溯源标识,做到“一品一码”,形成一整套符合农产品特点的质量安全追溯模式。实现由下至上的信息追溯,使生产流通每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得以明确界定,记录生产加工过程的全程质量安全信息,通过安全溯源通道,建立健全安全溯源机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标准化生产管理,促进放心消费。

(五)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

依托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带动和扶持县域网商、农业和旅游企业参与到营销体系建设中来。运用多种电子商务营销手段(如微信、微博、手机APP、农产品垂直营销等平台),提高农产品产业化、组织化程度,让更多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以便捷的方式、通畅的渠道进入市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积极组织、引导合作社与电商平台对接,开展线上营销,着力打造网上展示大厅,推动“名特优新”、“三品一标”、“一村一品”农产品上网营销,提高农产品网络销售的公信力、信誉度和美誉度。

(六)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整合“万村千乡”农家店、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农村淘宝村级服务站、邮乐购村站、京东合作点等现有资源,建设行政村覆盖率不低于60%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其中具备农村特色产品网络销售功能的网点占全部网点的20%以上),站内配备电脑、LED 显示屏、宣传栏、WIFI、室内外牌匾、办公桌椅等设施设备和专业辅导操作人员,为当地群众及时发布农产品供需及价格、惠农政策、劳务培训输转、天气预报等信息,提供网购网销(代购代销)、缴费、充值、订票、代收代发快递、引导宣传等便民服务,制作悬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服务站”牌匾,统一标识。

(七)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主体培育

  1、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引导县内传统商贸企业、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商场超市、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建立产供销相结合的网上销售体系。

  2、建设线上地方馆。依托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引导县域农村特色产品入驻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开店、推广、销售,建设线上特色馆,发挥集聚效应。

3、扶持电商发展壮大。探索建立“基地+企业+电商”或“农户+企业(合作社)+电商”的农村电子商务模式,形成我县农特产品上下游产业链,大力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和订单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重点扶持规模大,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具有生产、加工、检测和包装能力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

(八)推进电商精准扶贫

    1、帮助贫困人群通过电子商务实现创业。开展贫困群体专题电商培训,从免费培训、政策扶持、小额信贷、信息服务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帮助贫困群体从事电子商务,优先扶持贫困户到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或电商集聚区落户创业。

2、服务贫困人群通过电子商务实现就业。鼓励电商企业安排适当产品、适当岗位帮助低收入人群、残疾人实现就业。探索建立“贫困村(户)+企业(合作社)+电商”模式,辐射带动贫困户开展标准化、规模化种养殖,实现脱贫致富。

    3、开展电商精准扶贫。选择引导35个乡镇的重点贫困村开展电商精准扶贫试点工作。

四、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重点

(一)支持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着重解决从乡镇到村“最初一公里”、“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问题。鼓励包括邮政、供销、商贸流通、第三方物流和本地物流等企业在内的各类主体,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物流解决方案。

(二)支持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改造。支持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而开展的农产品和农村特色产品的品牌培育、宣传、推广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农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配送等设施建设。

(三)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各类培训机构、协会对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等,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操等方面培训,重点培训农村贫困户、待业青年、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等。 

(四)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建设及购买流量等支出。如有违反,将取消综合示范项目资格,收回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实施程序

(一)实施主体

    1、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及电子商务协会、供销、邮政等。

    2、电商企业及电商综合运营服务企业。

    3、相关物流配送企业。

    4、科研单位、电信金融服务类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等。

(二)实施方式

    县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制定霍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并报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备案。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属地管理,制定相应配套实施方案。各项目实施主体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级、各单位要按方案要求认真实施,求真务实,确保综合示范县建设效果。

(三)实施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2016620168月)。县政府召开宣传动员会,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骨干商贸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物流配送企业、电商服务企业积极参与申报,提出书面申请、制度建设规划。邀请专家对我县进行调研、考察、论证、授课,组织开展电商培训大会等,统一干部群众思想,形成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强大推力。

    2、组织实施阶段(2016820176月)。制定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组织方案实施。通过招标确定承办主体,完成各项建设和整合任务,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督促承办企业按照建设标准严格组织实施,确保综合示范项目基本完成并正常运营。

3、绩效评估阶段(2017620178月)。根据项目建设标准和时限,成立县政府办牵头,纪委、审计、财政、商务、扶贫等部门参与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验收小组,自我总结、评估、完善,做好迎接国家项目绩效评估准备。

4、整改提升阶段(20178201712月)。根据绩效评估结果,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霍邱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政府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宏观指导。成立县电子商务办公室,入驻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具体负责项目的全程监督管理工作。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建工作班子,配合相关部门及承办单位做好各项工作。县商务局、财政局、扶贫办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制定项目实施细则,配合纪检、审计等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把关。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形成整体推进的强大合力。要建立电子商务专家咨询决策机制,为推动我县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和决策支持。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推进电子商务工作。县商务局全面负责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组织实施;县财政局负责中央财政资金的管理和拨付工作;县扶贫办负责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县纪委、审计局负责纪检监督和审计工作;县国土局负责落实土地利用规划;县住建局、规划局负责编制、批复相关项目及规划;县农委负责农产品质量检测、追溯,并组织全县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县经信委负责组织全县涉农工业企业参与;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县人社局负责配合开展电商人员培训;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相关项目招标管理工作;县供销社负责农资电子商务的组织实施;县金融办负责金融服务、资金结算等工作;县邮政公司负责线下展示体验馆建设和运营;县移动、电信、联通等部门负责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的规划建设;各乡镇(开发区)负责协调、配合和支持;电子商务承办企业负责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管护和产品推广(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物流承办企业负责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和商品储运。

(三)出台配套政策。研究制定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出台奖扶办法,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承办企业及项目的扶持。县经信委、农委、招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和各金融机构要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措施,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沙龙、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项目管理制度,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全程监管。项目的实施方案、实施主体、促进政策、项目补贴对象及资金使用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并设立征求意见窗口和纪检、审计举报窗口,接受社会监督。定期上报工作动态信息,按照商务部制订的绩效评估办法,认真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度及相关数据信息。

(六)优化发展环境。建立电子商务监管协调机制,加大对网络侵犯知识产权、消费侵权等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网络交易主体诚信守法经营,维护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完善电子商务发展评价体系,制定重点电子商务企业运行监测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建立霍邱县电子商务标准和统计体系,逐步建立全行业统计工作机制,将网络零售额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七)强化督查考核。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县政府督查室定期督查评价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开发区)电子商务建设和应用情况。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开发区)要及时报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示范工作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确保综合示范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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