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自评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1个,为森林防火预算总金额为10.00万元,于本年度已支出10.00万元,预算完成率100.0%。主要涉及森林防火宣传以及森林防火相关内容。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2024年共安排、支出预算资金3994.83万元。主要承担林业生产(营造林)技术推广应用和服务等工作;承担编制林业项目调查、规划设计等工作;承担林业工程技术和行政执法的勘测、评估、监测等工作;承担林业产业发展的技术指导、规划设计、推广利用等工作。
2024年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本着客观公正和有效性原则,按照年初设定的指标体系,由项目负责人牵头,并从各科室抽调相关业务人员进行论证,财务人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完成自评工作的组织实施。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工作完成的情况,完成对单位的自评工作。
二、自评结果概述
主要成效:通过自查反应出霍邱县林业发展中心综合管理经费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较为准确,全年使用财政投入资金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也充分证明该项目资金预算较为准确。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准确设置绩效指标体系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要求在制定具体绩效目标指标体系由实际项目管理人员参与,增强项目的导向性。根据设定的指标体系,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参与评价,各科室抽调人员进行打分,确保工作有章可循,规范高效,严格控制好资金使用,打牢绩效管理基础,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中,管控好项目资金的使用。
(二)加强项目实施监督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相关政策规定,项目的立项审批、采购方式、合同签订、完工验收和资金拨付等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法执行,严格对我单位的项目整个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指导,依据项目实施内容,制定切实有效的指标体系,对项目实施具有更好的监督管理,约束好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