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水利局关于2025年农村危桥改造扈胡镇齐王大桥工程防洪与灌溉评价报告批复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水利局 时间:2025-01-06 16:2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地方公路管理局:

   你局委托安徽运隆水务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霍邱县2025年农村危桥改造工程扈胡镇C379-桥(齐王大桥)工程防洪与灌溉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收悉,依据《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安徽省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12月22日在霍邱城关组织有关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了初审,根据专家组提出的初审意见,编制单位对《评价报告》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形成了《评价报告》(报批稿),并报送我局,现批复如下:

一、《评价报告》编制的内容和基础资料比较齐全,技术路线正确,符合相关规范规定,原则同意《霍邱县2025年农村危桥改造工程扈胡镇C379-桥(齐王大桥)工程防洪与灌溉评价报告》,你单位应认真落实《评价报告》中各项结论和建议。

拟建齐王大桥桥梁全长58.04m,全宽10m,上部结构采用(16+20+16)m三跨预制密肋式T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台,桩基础,顺渠道布置。道路升级改造后对提升区域路网交通水平、改善霍邱县扈胡镇道路通行状况,加强扈胡镇与外界沟通联系,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带动作用。

二、你单位应按照工程批准的设计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不得占用渠道过水断面,落实岸坡防护措施和防洪影响处理措施,加强水资源保护。

三、你单位应选择在非汛期进行工程施工,同时确保渠道灌溉及输水要求。施工期间,要确保不影响周边居民交通、生产及生活,要保证污水、废水不得直接进入渠道。

四、工程建成后,你单位应通知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应报送相应管理机构备案。

五、拟建工程占用渠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今后因渠道建设管理需要,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实施时,你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灌溉要求。

六、此批复有效期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逾期该工程未开工建设,你单位应重新履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如对经批准的工程涉河建设方案作较大调整,应重新履行审查手续。

 

无项目统一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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