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霍邱县城关镇蓼城路与032县道交叉口东南150米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 内设机构 | 内设机构职责 | 负责人姓名及科室人员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址 |
| 办公室 |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研究拟订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政务督查和跟踪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调研和综合性文字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 王西安 | 主任 | 0564-6010419 | 水利局三楼304 |
| 张旭冉 | 工作人员 | ||||
| 华歆雅 | 工作人员 | ||||
| 计划基建股 | 拟定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县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按有关规定承办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工作。按规定承担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全县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贯彻实施水利基本建设的法规政策和质量标准,负责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实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负责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负责企业投资水电项目核准前建设方案审查。负责水利科技工作,承担技术引进、技术推广和科技交流相关工作。推行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水利信息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水利信息等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指导河湖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等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治淮指挥部办公室和淠史杭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 张秀全 | 股长 | 0564-6017513 | 水利局五楼503 |
| 刘志伟 | 工作人员 | ||||
| 水政水资源股 (节约用水办公室) |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水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承办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有关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管理有关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 刘 杰 | 股长 | 0564-6017517 | 水利局五楼505、506 |
| 徐 涛 | 工作人员 | ||||
| 工管农水股 | 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河道堤防、干渠分干渠、水库、水闸、水电站、泵站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负责水库大坝、水闸注册变更注销工作;负责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批准工作。组织开展涉河涉湖建设项目审批与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按规定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并监督实施。 | 李道录 | 股长 | 0564-6017501 | 水利局五楼504 |
| 水旱灾害防御股 | 负责落实防汛抗旱等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的物资储备和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全县水量供需形势分析,负责水量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 | 杨昕玥 | 股长 | 0564-6018438 0564-6011840 |
水利局七楼 |
| 人事股 |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社保管理工作,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工勤技能申报和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 李涌泉 | 股长 | 0564-6017512 | 水利局六楼605 |
| 财务审计股 | 组织编制县级水利部门预决算工作,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的建议;对全县水利建设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负责全县水费征收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对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实施监督。 | 楚祥勇 | 股长 | 0564-6017500 | 水利局五楼502 |
| 河湖长制管理股 (河湖长制办公室) |
承担河湖长制有关指导协调、制度制定和督查考核等具体工作,负责县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 赵玉河 | 股长 | 0564-6017150 | 水利局五楼507、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