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更好推动我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遴选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遴选办法已通过实施方案印发,现就遴选有关内容截取公示如下:
(三)落实相关标准
1.服务主体遴选标准
(1)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单季服务能力不低于2000亩。其中机械化育插秧:育秧硬盘20000张以上,自有乘坐式高速插秧机3台及以上,播种流水线1台;无人机高效种、肥撒播:服务组织拥有2年内购买的飞防机械2台以上,通过航程记录仪可查验飞行轨迹、面积经纬度;深耕深翻:服务组织拥有三年内购买的深耕深翻机械3台以上。严禁“带机入社”行为,所有机械必须为本主体所有,防止出现以整合农机的名义,将项目转包、分包,套取财政资金。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纳入名录库管理。要突出服务小农户,小农户接受托管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不低于60%。支持专业服务企业、有服务能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组织和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承担项目。
(5)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服务主体主要包括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由供销合作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不包括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2.作业服务及验收标准。按照《安徽省水稻农业社会化服务规范(试行)》《安徽省小麦农业社会化服务规范(试行)》等制度要求,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
3.明确实施区域。农业农村部门和供销部门实施区域要分开,作业数据不能重叠,防止干扰正常的服务市场。县域内统一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同一主体不得在两方同时申报补助资金。
四、项目实施流程
(一)项目准备阶段
根据上年任务完成情况,对被服务农户、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调查论证,综合各方意见编制项目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公开公示后,组织项目实施。
(二)项目实施阶段
1.选定服务主体。
由于方案调整需要申请参与项目的主体可补充遴选。申报方式开展农业生产两年以上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自主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zgnf.net/)注册填写详细主体信息,并填报附件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由供销合作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向霍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申报,乡镇初审,申报截止后县级复核,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确定为本年项目实施主体,对社会进行公示。补充遴选工作自2025年9月2日起至9月9日截止。
服务组织申请表(见附件)、服务组织工商营业执照、服务组织银行开户许可证、服务组织法人无征信不良记录证明、服务组织经营场所及农机具照片(排列整齐不可分散拍照)。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