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孝琴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霍邱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美好乡村安装路灯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对进一步完善我县农村公路设施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良好的建设性意见。目前,我县农村公路建设主要以改善路面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为主,交通运输部门暂未将路灯安装列入项目建设必要的设施实施范围。根据《霍邱县公路沿线路灯不亮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县农村公路及乡镇街道路段的路灯由属地乡镇负责建设管理和养护,路灯使用期间由属地乡镇负责对农村公路及乡镇街道路段的路灯进行排查,对损坏的路灯设施进行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路灯的正常运行。涉及路灯电路系统,应及时检查,修复老化、破损的电线,确保供电正常。我局也将加强与乡镇、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沟通,不断完善公路相关配套设施。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复类别:C
联 系 人:张勇
联系电话:0564-2717902
霍邱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