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1 | 霍邱县住建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政府性基金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住宅每平方米 30-40 元; 非住宅每平方米 40-50 元。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均按当地住宅收费标准的80%征收 |
政府制定、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建设厅 | 《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 使用管理的通知》皖价费〔2008〕112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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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霍邱县住建局 | 霍邱县房产管理中心 | 事业单位 | 房屋测量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性收费 | 房屋测量费 | 市场调节价 | 自议 | 自主选择性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