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如实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承租公租房的申请书;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三)属城市低保家庭的,提供《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属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应当提 供县民政局或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出具的家庭成员月收入证明;
(四)工作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出具的无住房证明;
(五)其他证明材料。
未尽事项参照《霍邱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政策霍邱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办法(试行)》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