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50224
赵苏宁、李先荣因保管不善,将0158-19 2001075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条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赵苏宁、李先荣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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