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一、用地面积:1945㎡(以实测为准);
二、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地;
三、容 积 率:FAR≤1.0;
四、建筑密度:D≤85%;
五、规划要求: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地块内不得设置商务公寓,办公建筑应集中设置卫生间;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高大于4.5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容积率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与周边已有建筑间距满足日照、采光、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未尽事宜按相关规范和《六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
建设单位应持本规划设计条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建筑设计,图纸达到报批深度后,方可报批。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