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214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朱忠保因保管不善,将皖(2022)霍邱县不动产权第002021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忠保
2025年11月28日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