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113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赵言松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证》(霍土国用(2011)字第134号/1402903002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言松
2025年8月12日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