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推进国有土地地价评估工作,规范土地价格评估委托行为,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公开选取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建立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提供土地价格评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土地评估机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向我局申请备案资格:
1.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固定办公场所,要有两名以上执业土地估价师。
2.在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土地估价机构信用等级证书》两年以上,处于正常营业状态。
3.入库的土地评估机构近三年来无执业不良记录或近三年来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备选库入库报名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名申请,报名(邮寄)地址:霍邱县城关镇光明大道中段,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股,联系人:汪先生,联系电话:0564-6025633)。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17时(15个自然日,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报名的,我局不再受理其备案申请。
三、申请备选库入库应提交的材料
1.机构备案库入库申请函;
2.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土地估价机构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最新的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备案函复印件;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从事土地估价的估价师名单以及估价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7.上两年度的估价业绩清单、近期的已备案土地估价报告一份;
8.省级以上相关行业协会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
9.诚信承诺书。
以上所递交资料一式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未密封的资料,不予受理。
四、其他有关事项
1.霍邱县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名录将在报名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详情可登霍邱县人民政府政务网查询。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对入库的土地评估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只减少不增加,土地估价评估机构必须严格自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遵循市场规律,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负责。对评估价格明显不实,弄虚作假、泄露执业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我局可单方面中止其评估业务,并记录不良行为,剔除备选库并上报省级以上相关行业协会。对评估价过高或过低,恶意扰乱土地一级市场,罔顾政府利益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4.入库的土地评估机构采取摇号方式确定评估地块,一轮摇号结束进行新一轮摇号。在收到委托评估资料、备案通知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出具初步评估价格、完成备案;对之前已确定评估单位、完成地价评估但未出让项目,或因评估报告过期或及规划指标调整等原因需重新评估,仍由原评估公司继续评估并出具报告(以宗地成交为准进行结算,一宗地只结算一次,不重复结算)。
5.每年下半年结算当年成交土地的评估费,结算标准为:工业用地1000元/宗、经营性用地参考皖价服函〔2012〕67号文件收费标准减半。
6.机构名称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10日内将有关变更信息函告我局。
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7日
附件:诚信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评估业务行为,维护土地评估行业形象,建立一个健康、诚信的土地评估市场体系,本公司及估价人员对所承担的霍邱县土地评估业务活动特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估价规范,依法依规从事土地评估工作和开展土地评估业务。
二、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土地估价协会的监管,自觉履行土地评估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三、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泄漏在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和委托方的商业秘密。
四、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不为迎合估价当事方的意愿而恶意抬高或压低土地评估价值,不做任何欺诈、隐瞒事实的估价行为,出具的评估报告如实反映市场情况。
五、不恶意压低收费、给予回扣、提成等各种形式的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不收受委托人或估价业务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额外报酬或财物。
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职业道德,诚实正直,勤勉尽责,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向社会提供诚信优质的服务。
七、严格遵守职业操守,不以个人名义执业,不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评估机构执业,不签署本人未参与项目的评估报告,不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签署评估报告,不利用执业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八、遵守社会公德,不参加与土地估价师身份不符或可能损害职业形象的活动,维护行业整体形象。
承诺评估机构(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