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临时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1号)文件规定,依据用地单位申请,2025年7月17日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专家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对安徽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单王至霍邱县彭塔至冯瓴至潘集至新店至临淮岗公路(彭塔至潘集段)工程临时用地复垦情况进行了验收。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踏勘等形式,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单王至霍邱县彭塔至冯瓴至潘集至新店至临淮岗公路(彭塔至潘集段)工程临时用地,位于霍邱县冯瓴镇龚岗村、三赵郢村境内,临时用地功能区为运输便道,用地批复面积1.1425公顷,地类为水田、农村宅基地和公路用地,使用期限2023年7月1日到2025年6月30日。建设单位:安徽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安徽阜六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二、复垦情况:
本次复垦验收面积1.1425公顷,临时用地功能区为施工便道,临时用地使用期间0.9112公顷已完征收并供地,批复文号为:《关于霍邱县淠河治理补充设计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24〕332号、划拨批准文号为:霍国土拨字〔2025〕07号。根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本次应复垦面积为0.2313公顷:用地单位通过固化物清运、表土回填、土地平整等工程进行了土地复垦,复垦为水田0.1535公顷、旱地0.0674公顷、河流水面0.0014公顷、沟渠0.0011公顷和田坎0.0072公顷;通过地表建筑物附属物清理,复垦为公路用地0.0007公顷,复垦率100%。
经安徽皋翔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该地块无污染。华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经评定该地块耕地质量等别未降低,与周边等别一致。
三、验收结论意见:
经相关专家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现场踏勘及对提交的材料审查,验收组同意该土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
四、公告期限:本公告有效期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564-2778508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