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被处罚人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执行结果 |
1 |
2024/1/19 |
霍邱县孝达商贸有限公司 |
霍邱县孝达商贸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未经批准非法占用霍邱县马店镇四平山村殷庄组的土地建沙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应予处理,建议立案查处。 |
霍自然资监决〔2024〕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七十六条 |
1、责令霍邱县孝达商贸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4170平方米的土地; 2、限期十五日内整改非法占用的1073平方米的硬化地面,恢复土地原状; 3、并处非法占用的4170平方米土地,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41700元。 |
法定行政诉讼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