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综合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利用状态的活动。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复垦。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的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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