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函》(皖自然资函[2019]677号)文件精神,我县开展了同步调整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工作。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论证,对我县上报的补偿标准提出修改意见,我局开展了关于《霍邱县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修改意见建议工作,并已重新上报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待六安市人民政府出台正式文件后,我局将及时更新信息,特此说明。
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