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人社监理(罚)告〔2025〕1号
被处理(处罚)人:安徽东箭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霍邱分公司
单位地址:霍邱县新店镇双龙家园2期10号楼二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2MA8QEY0391
负责人: 施德发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下列主要违法行为:在调查你公司在日常业务经营活动遵守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中,我局向你公司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邱人社监令〔2025〕22号),你公司限期内拒不改正。
以上事实有:2025年4月28日向安徽东箭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霍邱分公司书面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邱人社监令〔2025〕22号)为证。
你(单位)的行为已违反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规定。
现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玖仟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等规定,你(单位)如对该行政处理内容有异议,可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
联系人:李杰、赵小文 电话:0564-2725613、2717668
地 址:霍邱县人社局一楼
(行政机关印章)
2025年5月13日
注: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一份交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