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县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部门预算及支出工作,从预算编制前到具体指标下达后,召开党组会听取预算事宜,要求结合全年工作谋划,将资金使用细化到具体工作任务上,力求做到将资金花在刀刃上,取得真实效。对照年度绩效目标,围绕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资金花在实处;确保资金使用规范、绩效运行工作真抓实干。
二、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运行情况
截至12月底已完成预算资金使用。
1.年度总体目标如下:
目标1:接收人事档案材料。
目标2:档案装订及整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发挥档案管理的综合优势,全面推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2.绩效目标
2.1产出指标
2.1.1 数量指标
档案规范化整理。
2.1.2 质量指标
档案装订及整理的质量、档案的保密性。
2.1.3 时效指标
档案装订及整理工作在2022年12月31日完成。
2.1.4 成本指标
资金测算 ≤20万元。
2.2.2 社会效益指标
加强社会保障档案管理
2.2.3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结合人社局实际工作,处理好与民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
2.3 满意度指标
2.3.1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群众十分满意。
(二)项目绩效目标核对和确定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核对无误,无修改。
三、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严格督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依法、规范、安全、高效,努力为县域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评价对象是2022年度工作经费,范围是资金使用的合理性,经济性及社会影响性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的规定,本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
(4)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
2.评价方法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的严格督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依法、规范、安全。
3、评价指标体系
具体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及群众满意度7个二级指标体系和节能监察工作任务数等9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具体见自评表。根据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通过自查,项目绩效目标合理,管理制求,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严格控制好资金使用,打牢绩效管理基础,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中,管控好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的使用,约束好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