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 邱 县 财 政 局 文 件
财监〔2020〕96号
霍邱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
监管的通知
各乡镇财政所(分局)、开发区财税金融局,局有关股室: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财监〔2020〕769号),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各乡镇财政所(分局)、开发区财税金融局,要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同时,认真贯彻上级各项扶贫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职责,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强化工作联动,在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上持续发力,建立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一盘棋”工作机制。
二、加大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县本级财政部门要对本级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进行全面公开,同时对公开情况定期开展自查自纠,补差补缺,并对乡(镇)、村扶贫资金公开公示情况进行督促指导。乡(镇)、村两级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要一律进行公告公示,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畅通举报渠道,加快线索处理。县财政局在县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设置了财政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网络举报平台,向社会公开了举报邮箱、电话。各乡镇财政所(分局)、开发区财税金融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公开栏(或醒目处)公开举报电话并设置举报信箱,同时建立和完善本级扶贫资金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第一时间查处群众举报问题线索,确保扶贫资金安全。
四、严明纪律要求,及时报送资料。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是“雷池”、“高压线”。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闲置浪费扶贫资金等突出问题,以及失职失责、侵害群众利益利益的,要坚决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各乡镇财政所(分局)、开发区财税金融局在扶贫资金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处理整改、典型案例、意见建议等,要及时向县财政局(监督办)报送本地扶贫资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附:1、《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霍邱县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表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