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开发区: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发〔2017〕1770号)文件精神,为增加项目申报的透明度,通过竞争择优立项,充分体现项目申报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现将项目申报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选项条件
1、农业自然资源丰富和生态条件较好。气候条件适宜农作物生产,水资源比较丰富,原则上农业灌溉以利用地表水为主,确需采用地下水的能够得到有效恢复,科学节约高效利用地下水,严格限制在地下水超采区新打机电井开采地下水;农田防洪有保障,水利灌排骨干工程基本具备。耕地资源比较充足,耕地比较集中连片,地势较为平坦,耕地坡度在25度以下。农业生态条件较好,土壤未受到重金属严重污染,耕地面源污染程度较轻。
2、地方政府和农民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政府重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农民群众自愿开发的积极性高,农民筹资投劳有保证。
3、开发综合效益比较显著。开发后能够取得比较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粮食生产能力比开发前有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有明显增长,农业生产发展方式有明显转变,农村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
4、严禁开发区域。在湿地、草地、林地、25度以上坡耕地、重金属严重污染区、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和围湖造田区,不得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
二、政策要求
1、治理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集中连片治理面积不低于5000亩。
2、投资配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投资配比,按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及农民筹资投劳的比例为1:0.4:0.05。
3、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亩均财政投资标准在1200元左右。
4、其他要求。优先安排在自愿参与资产收益分享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服务脱贫攻坚探索的乡镇,美丽乡村建设中心村所在地申报该项目的给予优先考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整合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要求,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交给所在乡镇管理,相关乡镇必须确保按照农发设计的任务完成建设内容,按照脱贫攻坚考核要求,按时完成资金支付。
三、时间要求
1、项目申报时间要求。各乡镇、开发区于2018年1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申报文件中要包含项目区涉及村名、治理任务、投资规模等内容。
2、项目评审时间要求。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项目申报情况于2018年1月30日前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深入到拟建项目区开展实地考察。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时间要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8年2月15日前上报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霍邱县财政局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