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民政局 时间:2025-04-10 08:39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民政厅、财政厅《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535号)文件精神,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提示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范围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的对象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及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残疾人。

申请补助的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二)自愿入住养老机构;

(三)失能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或高龄老年人(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或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

二、明确救助标准

1.集中照护服务标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不得超过当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额。

2.补助标准: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补助标准,按照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并相应扣除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老年人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

三、申请救助流程

(一)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低保家庭老年人等群体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向当地县民政局申请老年人能力评估。

(二)县民政局组织评估机构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后确定失能等级。一年内已经县民政局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组织评估认定为中度失能及以上等级的,可以作为依据,不需要重新评估。

(三)经评估后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根据自愿原则选择与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四)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后,持入住服务协议和有效缴费凭证,并填写《霍邱县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申请表》,向县民政申请救助。

(五)县民政局对申请对象实际入住养老机构及其收费标准、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老年人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作出予以救助的决定,同时确定其救助金额。

(六)救助金从申请对象实际入住养老机构当月计算,并于次月支付到其本人账户,实行按月支付。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救助的决定,同时书面告知理由。

四、加快摸清底数积极动员入住

1.全面摸排。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作为提高养老机构入住率的重要举措,做好其与我县失能困难群众社会化组织化养护工作的政策衔接。开展全面排查,逐户走访低保家庭,将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的对象摸准摸实。

2.广泛动员。各乡镇要准确解读政策,坚持广泛动员,与养老机构通过养老大集活动、政策解读会、入户走访、组织家属参观照护机构等方式广泛宣传,针对不同家庭疑虑个性化沟通,进一步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工作精准度,提升入住意愿,引导符合条件的对象入住养老机构。

3.强化监管。各乡镇要加强养老机构监管,保障集中养护的水平和质量。严格按照补贴政策落实到人要求,确保原始凭证真实、审批程序规范、资金支付合规。市、县级民政部门将对集中照护服务对象认定工作、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进行随机抽查。

本通知自202511日起执行,《霍邱县关于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霍民养字〔202417号)同时废止。各乡镇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县民政局报告。

 

附件:1.霍邱县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申请表

2.霍邱县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霍邱县民政局                    霍邱县财政局

                                                                         2025327


附件1


霍邱县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

照护服务补助申请

申请时间:

申请(以下由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填写)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主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户籍地

 

家庭住址

 

已享受的行政给付

£最低生活保障金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护理补贴

入住养老机构名称

 

入住

时间

 

机构月收费(元/月)

 

该对象实际入住本机构已满30天(养老机构盖章)

本人自愿选择入住养老机构,并承诺所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实、完整,愿意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如虚报、隐瞒、伪造申请材料,骗取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补助资金,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字:                                          

审核(以下由民政部门填写)

老年人能力评估情况

评估等级

£能力完好 £轻度失能£中度失能 £重度失能£完全失能

评估时间

 

评估机构名称

 

集中照护服务及补助标准

照护服务标准:原则上,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不得超过当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额,我县(区)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为:城市             /、农村         /月。

补助标准:按照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并相应扣除经济困难老年人等群体的老年人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

需要扣除的资金审核情况

£城市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月;

£农村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月;

£已享受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    /月;

£已享受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月;

£已享受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月;

£已享受的护理补贴:         /

该申请人需要扣除的资金合计         /月    社会救助(签字):

                                            社会事务(签字):

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从        月起算,给予集中照护服务补助     /月。

£经审核,因                    ,申请人不符合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补助规定,不予受理。

 

审核人:                     审核单位(盖章):               

      

(该表一式两份,分别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县级民政部门各存一份)


附件2

 

霍邱县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补助

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先生(女士):

您于          日申请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经审核,您存在以下情况:

£不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能力评估结果未达到中度失能及以上等级。

£未满80周岁。

£其他:                   

依据我县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发放相关规定,您不符合集中照护服务补助条件,不予受理您的申请。

 

经办人:                 单位(盖章):            

           

 

申请人已获知不予受理通知。

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字:                    

 

(通知书一式两份,分别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县级民政部门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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