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重点工作 | 牵头部门 |
| 1 | 持续健全民生保障体系。积极推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分散供养全自理特困人员安全监管和上门照料服务;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 | 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股(老龄事业促进股、老龄权益保障股) |
| 2 | 持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财务制度,督促会计事务所对养老机构进行财务培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推进老年人福利补贴按时发放。 | 养老服务股(老龄事业促进股、老龄权益保障股) |
| 3 | 持续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继续推进移风易俗活动,倡导殡葬领域文明新风;持续开展违规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摸排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继续打造“回归经济”公益平台;推动在经济发达地区建立慈善工作联络站。 | 社会事务股(儿童福利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