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委员:
您在第十一届霍邱县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禁止未成年人骑电动车问题管理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
公安部门联合教育部门,通过“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主题班会”等形式,向辖区中学生普及骑行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并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开展“头盔安全月”“小手拉大手”等主题活动,邀请学生、家长参与交通安全体验课,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步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家长微信群等渠道,向学生及家长推送安全骑行提示,倡导“一盔一带”安全理念。
二、部门协同管理
公安交管部门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加强校园周边道路巡查管控,对骑行未佩戴头盔的学生现场进行劝导教育,交警“护学岗”执勤人员在校门口开展头盔佩戴检查,对未佩戴头盔的学生及家长进行现场督促整改。在校园周边增设醒目的交通安全警示标识,合理规划非机动车停放区域,为学生安全骑行提供便利条件。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盛祝良
联系电话:05646016310
霍邱县公安局
2025年7月7日